据悉,从今年9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国家认监委修订更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据了解,新版规则将根据不同产品特点对认证单元划分原则做出适度放宽,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数量将减少10%到20%。
值得一提是,新版规则由原来的63份减少为41份,仅从原则上规定了基本认证模式以及认证依据、单元划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收费等基本要求。认证机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和实际管理水平,根据具体产品的特点制订具体的认证实施细则。
据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版规则的实施不仅能确保权责明确统一,还能凸显认证机构更多的自主权,激发其自身活力。此外,新版规则还给予部分企业缩减了认证时间和费用的待遇,要求诚信规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仅需按照基本认证模式实施认证。对其他等级的生产企业和产品,按照风险评估原则,逐级增加认证模式涉及的各相关要素,不断强化监督要求,确保认证效果。新版规则还明确,认证机构制定利用企业自有检测资源的相关程序,在型式试验/监督抽样检测环节,要承认相关检测人员按标准要求利用企业自有检测资源实施的检测结果,降低生产企业检测成本。